食品检验所工作职责
1. 样品受理,合同评审; 2. 样品流转,所内检验业务工作协调; 3. 业务数据统计汇总及报送,检验报告发放; 4. 行政文件、业务文件及抽样文书管理,公文传递; 5. 总结计划拟定、汇总及上报。
1、质量体系的运行;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3、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4、设备管理。
1、食品风险预警和相关科研管理; 2、向国家局和省局上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3、策划主动预警工作。
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的检测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物、无机元素的检测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食品添加剂、食品功效成份的检测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常规理化项目的检测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微生物指标、转基因成分及生物安全指标的检测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