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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办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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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质保办工作职责

 1、负责院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院质量体系文件的制修订和改版工作,保持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
 3、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的宣贯和实施工作;
 4、负责保持各类认证认可资质的有效性及其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以及实验室能力验证等工作;
 6、负责各类复验申请的受理工作;
 7、负责组织全院质量差错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8、负责风险管理的组织工作、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工作;
 9、负责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系统、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检测机构数据统计上报等系统的更新,维护。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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