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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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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财务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所年度预算、决算计划的编制;
2) 负责预算资金的申领、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 负责全所国有资产的监管和清理报废工作管理,并参与保值工作;
4) 负责资金运转和使用,审核资金收支报销凭证、资金调度和平衡;
5) 负责各项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
6) 负责工资发放及代扣、代缴工作;
7) 负责收费工作,做好债务、债权清理工作;
8) 负责月、季、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9) 负责应收帐款清理、统计和催讨、转帐等工作;
10)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财务科岗位职责

财务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初预算及编报年终决算;
3)及时提供财务状况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密切配合所中心工作,协助领导调配管理资金;
5)负责和上级财务部门联系,使有关方针政策能得到及时贯彻执行,并协调划拨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6)开源节流、节约开支,理财管家;
7)督促财务人员完成本职工作;
8)组织协调科室人员为全所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副科长协助、配合科长做好科室各项工作。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规定;
2)负责核算工作,做到科目、程序正确,数字真实准确,帐表相符。执行各项经费预算与开支标准,清理债务及时;
3)处理好会计业务,做到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报销及时,凭证完整;
4)经常检查开支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财务分析,对出现的财务问题要能妥善地解决;
5)完成所、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法令和财政制度、对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以及合法的收支凭证,办理本单位的收支;
2)严格按手续制度办事,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妥善保管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不受损失,不得将公款擅自借给私人和挪作他用;
4)及时登记银行存款和库款现金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日报表”和“库存现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日结,帐款相符;
5)完成所、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建会计岗位职责

1)根据全所基本建设计划,草拟年度基建财务预算计划;
2)严格控制基建经费指标,按照所领导的安排,依合同和监理审定的工程进度,做好各项建设的付款工作;
3)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经费作用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日常报销业务。及时、准确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建财务监督与检查;
5)做好各种基建材料与文件的收集、管理工作;
6)完成所、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
2)及时向省物价局申领、更换收费许可证,确保收费票据领发、登记、保管、使用、核销以及结报工作。规范使用票据,票据填写内容要齐全,范围标准正确,字迹清晰,大小写金额一致;
3)妥善管理票证,每月清理一次,做到帐票相符,确保票证安全。票据不得转借或做其它使用;
4)按期整理收费文件,提供收费信息。汇总统计各类收费项目金额,保证收费年审的检查工作;
5)完成所、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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