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疫苗批签发专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
预算金额:45万元。第一包:电穿孔系统等,预算:31万元。第二包:衍生泵(带柱塞杆清洁功能),预算:5万元。第三包:液液萃取仪(自动加液),预算:9万元。
采购需求:电穿孔系统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响应/偏离表;
(6)货物说明一览表;
(7)书面承诺函;
(8)涉及评审的相关证明资料;
(9)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付款方式:
包内所有产品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项目合同款。
六、投标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时(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南楼11层供应室(6)办公室。
联系人:闻工 0551-63710807
投标文件需密封,封条需盖章。
附件: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