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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四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9/10/25   来源:器械包材所 黄洋 陈善云   阅读: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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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20~21日,我们参加了第四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本次大会的主题为“新体制 新要求 新挑战——药品科学监管服务公众健康”。本次大会主题论坛邀请了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等业务司局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等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以及《中国药典》2020版编制工作最新进展、我国药品审评改革进展情况、对我国当前医药产业的若干思考等进行了交流。除此之外,大会还设立了药品使用监管论坛、生物制品监管论坛、医疗器械监管论坛、药包材与辅料监管论坛四个分论坛,来自药监部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分别针对临床药品使用、生物制品质量控制研究、医疗器械审评制度改革、完善关联审评制度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为期两天的会议,内容丰富有深度,另我们受益匪浅,现将所得收获心得与大家做分享。

    一、大会主题论坛

    在大会主题论坛上,我们听了国家局领导关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解读,学习了新版法规在框架结构、药品定义与分类、鼓励创新、上市许可人、监管事权和监管责任、假劣药处理、管理规范要求等方面的重要变化。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有以下六个特点: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突出安全底线,强化问题导向,完善鼓励创新;借鉴国际监管好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结合我国实际,将改革成果和有效做法写入法律。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国家对药品管理不仅施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还完善了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等。

    为落实《药品管理法》,正在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也在大会上做了介绍。

    本次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与现行相比,体现了10个特点:一是深入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把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和试点取得的经验成果,吸收固化到管理制度中;二是全面落实新制修订法律要求,纳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涉及药品注册管理的最新要求并细化,如施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附条件批准上市等;三是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理念,如将药品上市后研究和变更、药品再注册纳入药品上市后注册管理,保证药品注册管理贯穿药品全生命周期;四是鼓励创新和满足临床急需,《办法》修订稿特别增设了“药品加快上市注册”一章,明确了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特别审批程序四个加快药品上市通道;五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药品注册管理,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社会共治;六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行基于风险的审评检查检验模式,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七是优化审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做好药品注册审评检查与检验各环节衔接,提高注册时间的可预期性;八是科学设计章节,不再保留仅涉及技术要求的内容,不再设置申报资料要求和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等附件;九是完善法规体系,有关注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和内容尽量纳入《办法》修订稿予以固化;十是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接轨,国家药监局成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管理委员会成员,《办法》修订稿中的基本概念和注册路径与ICH指导原则等国际规则进一步接轨。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还凝聚各方合力,对药品实行全环节监管。要求生产环节重在过程控制,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生产药品;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严格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为监管做好人才支撑。全面落实各部门责任,药品监管部门主管药品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药品监管负责等。作为重要的配套规章,《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包括明确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环节等的各项要求;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细化生产监管事权划分;着力解决好注册与监管的衔接问题、变更管理难题、风险管理的闭环问题;注重药品监管信息化等。

    此外,在主论坛上,我们还了解了《中国药典》2020版的修订情况。归纳起来,新版药典有七个特点:药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控制水平不断提高,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进一步扩大,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逐步构建,标准形成机制不断完善,与关联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相补充,标准与国际逐步接轨、更加协调。

    二、医疗器械监管论坛

    在医疗器械监管论坛上,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医疗器械蓝皮书: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19)》,立足于2018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现状,用翔实的资料、数据、图表进行了论述,揭示了医疗器械行业在政策、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医疗器械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给出了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本人(黄洋)参与调研并撰写的《2018年安徽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现状与展望》有幸收录于本书区域篇。通过数据调研和行业专家分析预测,我过医疗器械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将呈现以下几点:一是医疗器械行业在新经济周期中持续领跑;二是政策驱动下器械行业将进入创新发展期;三是产业升级、生产流通集中度将日趋提高,四是新技术、新模式、新供给服务临床需求;五是监管趋严,产业向更加规范方向发展;六是国产产品替代加速,家用器械快速增长;七是“互联网+”渗透和助力产业加速升级;八是“药械一体化”引导企业双轮驱动发展;九是产业兼并重组,资本助力新阶段来临;十是人工智能、伴随诊断、疾病早筛等成为未来方向。

    本论坛上,国家药品监管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司、监管司、器审中心领导就医疗器械的监管、注册、审批等政策法规做了深度解读。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国家药监局近年来持续加快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在审评审批改革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围绕鼓励创新、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推动eRPS注册电子申报系统,加快审评审批效率、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完善在评价制度、落实过程检查责任等要求。同时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上全面强化注册人制度,优化完善注册检验、临床评价、临床试验相关要求、逐步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规范网络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制度,增加监管手段、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工作,由三省扩大到21个省区市,同时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强化材料供应、研发、审评、生产、经营、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检测、维修等全生命周期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在鼓励创新原则下同时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药监部门将在加强医疗器械事中事后监管中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五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六是做好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七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建设;八是深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三、药包材与辅料监管论坛

    在药包材与辅料监管论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药品审评中心领导就原料药、药用辅料与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原料药注册等技术要求都作了介绍,并通过案例较为详细的解读了在原辅包在注册以及审评审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比如原料药注册需要的生产工艺信息表中杂质分析,杂质来源需要重点关注细胞毒杂质、元素杂质;注册的CTD格式的要求;药品上市后原辅包信息变更如何处理等等。

    中国药科大学涂家生教授、沈阳药科大学何仲贵教授等专家也就原料药与药用辅料在制剂研发的安全性与重要性方面的作了不同的介绍,给制剂的研发提供的不同的思路。如生物技术药物,目前研究的均属多肽类与蛋白质类,因为其易受胃酸与消化酶的降解破坏、半衰期短、生物利用度低、很难通过生物屏障等特点,其制剂研究主要是给药系统的研究开发,着重解决稳定性、长效性、安全性、靶向性等问题,主要手段目前有控释微球制剂和凝胶制剂。不同种类的凝胶可以解决不同的问题,其剂型可以是溶液,可以是冻干制品,具有较好的前景。

    药典委宋宗华处长介绍了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标准工作的进展。通过学习,我们了解解到标准编制的重要性。其中药用辅料标准修订工作需要达到的四个目标,目标一,加强药用辅料通用技术要求的制定,特别是药用辅料通用名命名原则的制定;目标二,建立和完善药用辅料功能性评价方法;目标三,新技术在药用辅料检测方法中的应用;目标四,增加药用辅料标准的收载。药包材则需要不断完善药包材标准体系,如逐步完善相关材料和容器的通则、建立和完善针对不同类型的包材的检测方法,增加安全性评价方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指导原则等

    中检院药用辅料与包装材料鉴定所赵霞主任对药包材自身稳定性和完整性的风险评估作了技术研究。研究药包材自身稳定性的目的,是企业用以确认其产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的质量稳定期限,并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条件下对药包材进行贮存、运输及使用。强调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需要考察药包材的完整性进行验证,并介绍了完整性评价的方法,如真空衰减法、激光法、高压放电法等等。让我们了解药包材的完整性将是我们以后工作的一个重心。

    此外,我们还了解了一些新的技术和新的材料在辅料与药包材中的应用,如基于SWATH-MS技术的药用大分子以及生物塑料的应用。

    作为监管部门的技术支撑机构,我们的检验检测工作,贯穿监管的各个环节,通过参加本次大会,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在往后的检验工作中要坚持为企业做好服务,同时不忘“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护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最后,感谢院所领导给予我们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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