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继续教育  |  科研动态  |  文化建设  |  办事指南

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班学习心得

发布时间:2017/12/13   来源:朱勤 刘聪林   阅读:1265
文字 〖 〗  [双击自动滚屏]

    安徽省档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在合肥举办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班,由省档案局科技信息处周建武处长、标准化建设处产长胜处长和曹俊主任等专家老师分别对于最新版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解读,并对干部及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保护、利用和审核工作,以及《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规范》进行详细解读。根据院领导安排,由党政办和人事教育室负责相关档案业务的同志参加,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1. 本规则于2015年10月25日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和方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归档文件的整理。

    2.归档文件的理解:必须是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文书档案范畴的文件材料(不包括科技档案及其他专门档案)、企业档案中的党群、行政以及涉及经营或生产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3.整理原则: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维持文件原来形成时的样子;区分价值,设定保管期限;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保证纸质和电子文件管理协调统一;简化整理、深化检索。

    4.整理流程: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等,新版有标注页号要求,在正面右上角和反面左上角(科技档案与之不同:标注在正面右下角和反面左下角)。

    5.注意事项:传真件不如复印件,需把传真件复印后存档;会议记录最好用活页纸,每次会议为一件存档或者以本记录的,以本为件,但要用子件号,按照深化检索的要求,每次会议记录名称需按内容自拟名称录入,便于后期调档方便准确;全宗号是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如果单位有合并撤销重组,原单位如有全宗号,保留原先全宗号和档案整理模式,重组后新申请全宗号后按照新的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目前省档案局只接收省直机关党政管理的档案,其余单位和类别档案自行管理;以文件签发日期判定文件所属年度,跨年度事件以办结年度判定为归属年度,形成年度无法考证的,以整理文件的年度作为归属年度,但要在备考表中标注清楚事情原委;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分类,保持分类方案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优选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的模式,这样各部门或各处室之间各自立卷整理归档,不必相互等待编号;新版因为考虑到与电子档案对接问题,规定了件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此条是针对电脑录入的要求,纸质文件上标注仍可以实际数字简化标注,不一定非要补“0”;档号格式为:全宗号-档案门类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代码-件号,上下位代码之间用“-”连接,同一级代码之间用“·”隔开;编目时需设置序号、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密级、页数、备注等项目,其中责任者为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题名为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或标题不能反映文件主要内容、不方便检索的,应全部或部分自拟标题,自拟内容外加“[]”,日期为文件形成时间,以国际标准日期标准年月日,如2017年12月6日英标注成“20171206”,页数为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面总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用于装订的材料,不能包含或产生可能损害归档文件的物质,不能使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装等装订材料,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宜采取线装法,优先推荐“三孔一线”法,推广不锈钢订书钉,注意装订材料应满足归档文件长期保存的需要。

    6.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归档电子文件的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整理要求,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年)、GB/T18894、DA/T48、DA/T38等标准执行;归档电子文件整理,应使用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年)、GB/T18894等标准的应用系统。

    二、人事档案管理

    1.《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33870-2017)于2017年7月1日同步发布与实施,本标准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并组织起草,非档案局牵头组织,由档案局部分人员参与起草修订,本标准重在数字化技术方面的具体细则,而对档案方面要求不详。

    2.《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解读:

    2.1 定义: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的、全面的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2注意事项:我党的干部人事档案形成于抗日战争时期,发展于建国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所管理干部都要建立干部档案;需选调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干部档案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凡查阅干部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转递过程中需注意: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收到档案的单位,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避免产生“无头档案”,对确属查不到干部下落的,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可移交原籍档案馆保存;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需补办完手续后归档;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干部档案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各地市药检中心:   安庆 | 蚌埠 | 亳州 | 池州 | 滁州 | 阜阳 | 淮北 | 合肥 | 淮南 | 黄山 | 六安 | 马鞍山 | 宿州 | 铜陵 | 宣城 | 芜湖 | 太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15号 邮编:230051 联系电话:0551-63358057 邮箱:ahssyjy@163.com
§  Copyright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版权所有 Designed by AHYJY §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237号 | 皖ICP备06014741号 您是本站第 9928070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