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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6年度安徽省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基础数据统计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1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阅读: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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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心):

    根据中检院《关于填报2016年度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数据统计表的通知》(中检业务函〔2016〕1821号)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在12月27日前完成2016年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并将上报结果和时间电话告知省院业务部武立全同志,联系电话0551—63710055。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填报2016年度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数据统计表的通知.pdf  省级检验机构统计联系人回执.xls    填表说明.doc        安徽省名单.xls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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