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实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各负其职的管理模式,确保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检验业务“同布置、同考核、同落实”,做到36年无安全事故。近期,在发生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背景下,该中心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管理专项培训。针对日常检验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对照实验室《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章节,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三是安排一次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排查。在对所有设备仪器进行校验的基础上,近期专门对安全生产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四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各科室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组织科室内部培训,对本科室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该中心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检验工作科学、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