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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所再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蚌埠市所,   阅读:1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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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对“第十五届蚌埠市文明单位”进行表彰,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榜上有名,这是该所连续四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蚌埠市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省局、市局和省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为全市行政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该所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紧紧抓住创建文明单位这一主题不放松,强化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全所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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