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这是该所自2003年首次通过计量认证以来,第三次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也是《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首次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3月23日至24日,安徽省质监局评审专家组一行4人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过查看实验室环境设施、查阅各项质量和技术记录、观看现场实验和现场演示、座谈提问等方式,对宣城市所机构组织、人员培训、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质量控制等要素进行了全面审核。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所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质量活动的各种要素处于良好受控状态,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状况持续改进,人员素质、环境设施、质量标准、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满足食品药品申报检测项目参数要求。评审组对该所新检测大楼环境条件、仪器管理、资料整理等方面的诸多亮点给予肯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此次该所申请的药品、保健食品、食品、餐饮器具、洁净区环境测试等共118项检测参数顺利通过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