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太和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根据全省药检工作计划安排,省所将于近期对2011年度全省药检机构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依据《安徽省药检机构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所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10日刊登在各级媒体和省局、省所网站的新闻稿件,以及发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安徽药检通讯》的学术论文参与本年度宣传工作考核评比。
二、评比方式
各所按照《办法》开展自评打分,省所根据各所报送材料进行考核评比。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所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下载网页注明网址、发表时间、来源等)。上述材料和自评情况一并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自动弃权。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