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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浅析

发布时间:2011/12/7   来源:技术监督室   阅读: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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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我省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对餐饮服务环节消费量大的食品原辅料、高风险食品及餐饮具等17个品种进行抽样和检验。

    一、餐饮食品采样情况

    按照国家局的安排,我省承担了17个品种3393批次的抽样和检验任务。抽样时间从2010年4月起至2011年9月止。我省各相关地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规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为了保证采样的公正性,到采样单位现场采样、现场封样,每批样品采集3份,每份500g, 需检验微生物项目的样品采用无菌袋(瓶)包装,低温冷藏,由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加盖双方公章,及时送检。抽样场所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集体用餐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

    二、抽样存在的问题

    1.在抽样过程中,仍有部分单位未能严格按照抽样程序采样、封样,采样信息填写不完整。

    2.餐饮食品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如安徽地区生食水产品和水产加工类消费量较少,腌腊肉制品消费主要集中在5月以前和10月以后,因而市场抽样较难完成。

    3.需要微生物项目检验的样品如盒饭、凉菜、生活饮用水等需在24小时内检验,由于抽样地与检验所距离较远,部分抽样单位送样超过时限,造成样品损失。

    4.对于生活饮用水,部分抽样单位因担心长时间存放影响样品,采用了冷冻处理,而冷冻处理后的样品恰恰会影响检验结果。

    三、意见和建议

    1.对有地域性和季节性的餐饮食品,应考虑时间和地点因素的影响,制定更加合理的抽样方案。

    2.加强对食品抽样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抽样程序及内容,掌握每类品种每个项目的采样要求,从而做到合理有效采样。

    3.完善餐饮食品标准,为食品检验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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