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药检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药品检验系统检验能力,确保检验和监管工作需要,受国家局委托,我所将对《全国药检机构基本仪器配置标准》进行修订。该标准的修订将为各级药检机构仪器设备的配置提供依据,同时,也是制定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基础。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所决定对全国药检机构仪器设备配置和需求进行摸底调查。请各药检所根据自身建设和发展的情况,结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的要求,并依照职能任务的变化,配合我所认真做好此次仪器设备配置现状及需求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2005-2010版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执行情况
2、仪器设备品种和数量变化的建议
3、大型及高端设备配置和共享机制的建议
二、调查范围:各省级所、口岸所、地市州所。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10年2月22日前将本通知附件1电子版直接报送中检所仪器设备管理处;
附件2、3由各级药检所填写并报送所在省所,由省所汇总后于 3月12日前报中检所。
四、联系方式:
中检所仪器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陈为
电话: 010-67095388
信箱: chenw@nicpbp.org.cn
五、注意事项:请各省所转发此通知并督促办理。有关附件请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 定所网站上下载。
网址:http://www.nicpbp.org.cn
附件1、《全国药品检验机构基本仪器配置标准(2005-2010)执行情况调查表》
附件2、《仪器配置品种数量建议表》
附件3、《关于仪器设备配置及共享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