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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所获得市级首批“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2/4   来源:滁洲市所   阅读: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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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被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授予首批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该所高度重视爱卫工作,在去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又将“五城联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作为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二是抓好宣传,积极引导。将卫生、健康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做到卫生、健康知识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同安排、同考核,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定期为他们开展健康检查。三是加大整治,美化环境。制定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完善卫生清洁制度,督促职工做好室内外清洁工作,规范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管理,各科室自查后再由单位组织抽查。坚持做到办公区桌面、墙面和地面清洁有序,院落环境整洁、美观。四是除“四害”,保健康。购买除四害药,按照“五统一”、“四不漏”和灭杀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将“四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由于工作取得实效,经社区初查和市创卫办复查,该所首获此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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