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国家级食品抽检任务,1月25日至27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赴蚌埠市怀远县抽检淡水鱼,这也是我省淡水鱼样本采集规定六个市县的第五站。
为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淡水鱼的采集工作,在怀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省所抽样人员进行精心筹划,认真选择大中型餐饮企业,随机选取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作为抽样对象。本次共抽查采样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各10家,每家抽检1个品种,计有鲢鱼、鲫鱼、桂鱼、鲤鱼、黑鱼、鲶鱼6种淡水鱼。采样人员做好抽样记录的同时,认真填写《食品采集样品信息表》,并当场向被抽检单位支付样品采购成本。
此次抽检是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具体实施,主要检验淡水鱼中是否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的孔雀石绿,预计全部检验结果将在3月初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