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继续教育  |  科研动态  |  文化建设  |  办事指南

滁州市所多形式学习“沈浩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布时间:2010/2/4   来源:滁洲市所   阅读:1378
文字 〖 〗  [双击自动滚屏]

    近日,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多种形式开展向“沈浩精神”学习活动,践行科学发展观。

    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基层干部、省财政厅选派干部沈浩同志积劳成疾,累倒在工作一线,在全国和全省上下引起强烈反响。滁州市所通过组织职工观看主题宣传片和电视新闻报道、召开思想交流会、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该所采取了三项具体做法:一是明确方向。把学习“沈浩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让“沈浩精神”成为执行党的决定、落实科学发展、推动当前工作的“方向盘”、“标准仪”和“助推器”。二是学以致用。“沈浩精神”是一种工作态度,它适用于党和人民的所有事业,也适用于任何干事业的人。充分领会“沈浩精神”的内涵,将其创新性地用于自身工作实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工作不断发展。三是学在平时。好典型永远闪光,学习“沈浩精神”如同学习“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一样,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刻刻学习,点点滴滴践行,让“沈浩精神”在党和人民的事业道路上永放光芒!

    除了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外,该所还组织党员来到大包干发源地凤阳小岗村,缅怀吊唁小岗村第一书记沈浩同志,聆听他的先进事迹,感受其平凡而又伟大的一生。同时,该所24名干部职工还向特困群众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同捐献4300元钱,在寒冷的冬日里为他们送去一份温暖。

    通过学习践行“沈浩精神”的活动,该所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得到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得到增强。大家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滁州市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新贡献。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各地市药检中心:   安庆 | 蚌埠 | 亳州 | 池州 | 滁州 | 阜阳 | 淮北 | 合肥 | 淮南 | 黄山 | 六安 | 马鞍山 | 宿州 | 铜陵 | 宣城 | 芜湖 | 太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乌鲁木齐路15号 邮编:230051 联系电话:0551-63358057 邮箱:ahssyjy@163.com
§  Copyright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版权所有 Designed by AHYJY §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237号 | 皖ICP备06014741号-1 您是本站第 12774669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