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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所喜获“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2-4   来源:黄山市所   阅读: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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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黄山市药品检验所被屯溪区委、区政府联合表彰,获得“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黄山市所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平安屯溪”的号召,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 “平安单位” 创建活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平安单位”创建促药检事业发展,以“平安单位”创建促和谐社会建设,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出力的浓厚氛围;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做到权责明确、落实到人;三是加大硬件投入,结合实验室改造,专门设立值班室,聘请专职保安,同时对试剂室、档案室等重要场所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和监控系统,做到了实时监控,有效提高了安全系数;四是将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排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强化对危险化学试剂等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五是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创建“平安屯溪”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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